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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怎么挂号_预约挂号攻略及门诊时间:夏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发布时间:2023-09-18 15:01:40 阅读:1419次

前往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就诊需要挂号预约,挂号费用可医保支付,具体挂号预约方式有:

一、网络预约

河南省预约挂号系统:http://www.169000.net/indexext.gl?op=3&id=27A51B52A285496D997F00E4238CBEF3。

二、电话预约

1、医院官方电话预约挂号系统:0371-63974732。

2、114电话预约挂号系统:拨打118114。

三、微信预约

手机微信关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众号,或扫描医院或专家二维码并关注,选择预约挂号。

四、现场预约

门诊一楼预约挂号窗口。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门诊时间及挂号时间:

挂号时间:

1、医院电话挂号时间:夏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

2、现场挂号时间:夏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

3、医院微信挂号时间:全天24小时挂号。

4、医院官网挂号时间:全天24小时挂号。

5、118114挂号时间:全天24小时挂号。

门诊时间:

夏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照常。

急诊时间:

全天24小时应诊。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口腔科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2号

就诊路线:

公交路线

1、市区乘坐游1路、游2路、T5路、17路、66路、86路、95路、104路、105路、305路、506路、K906路、916路公交车,在新通桥下车向东200米到经八路金水路口向北100米即到。

2、帝湖花园乘坐63路公交车,到郑大二附院站下车即到。

3、火车站:

乘坐32路、205路公交车,在经八路纬一路站下车即到。

乘坐K6路、6路、28路、34路、806路、866路公交车,在新通桥下车向东200米到经八路金水路口向北100米即到。

分院地址:

一、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阳路院区(郑州大学眼耳鼻喉医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南阳路32号(南阳路黄河路向北200米路东)。

二、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物流园区门诊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新安路与龙飞北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

0371-63934118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环境展示

注意事项:

一、预约须知

1、可预约第2-7天的专家号,当天坐诊专家不能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段来院取号,然后到各分诊处挂号候诊,预约可优先就诊。

2、节假日期间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暂停服务,请选择其它预约方式。

3、预约不收取任何费用。

4、如不能如约前来就诊,请您提前致电取消预约。

二、就诊须知

1、疑似发热、腹泻、疱疹患者请先到一楼预检分诊处检诊。

2、带身份证的患者可使用自助办卡机办卡;无身份证的患者请在总服务台填写《就诊信息单》后到收费窗口办卡。首次办卡免费,补卡5元。卡丢失应立即挂失。

3、请先在各诊区分诊处刷卡挂号,待系统叫号后有序就诊,眼科、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喉科等直接到诊室外候诊。

4、医生开具检验检查、治疗电子申请单、电子处方后,请按“导诊单”指引,持卡到相应科室刷卡扣费、执行。抽血化验者请先在抽血登记窗口刷卡取条码,检验报告可自助打印。检验检查出报告后请回诊室找医生看结果。

5、卡内余额不足可自助充值或在收费窗口充值。您可自助查询费用明细、未缴费明细、账户余额。就诊结束后,卡内余额可留作下次复诊使用,也可在收费窗口办理结算退余额。

6、医保患者应先办理医卡通再到科室就诊。挂号诊查费为自费项目,需扣除医卡通内金额。医生开具申请单、处方后均需到收费窗口使用医保卡交费,再到相关科室刷卡执行。

7、慢性病患者就诊前请先到一楼慢性病门诊换取专用病历本,离院前归还。医生开具申请单、处方后须先到慢性病门诊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使用医保卡交费。

8、门诊病历在各分诊处打印,无分诊处的科室在诊室打印。检验报告如需补打,请到抽血登记处付费打印。处方可在中、西药调剂室窗口打印。发票、费用明细到收费窗口打印。

9、自费患者所有项目只要不刷卡执行均不扣取费用。挂号诊查费在分诊处直接退费,无分诊处的科室在接诊医师处退费;其它费用退费程序:医生或执行科室开具退费通知单→二楼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收费窗口退费。

10、受医保结算政策限制,医保交费项目跨月不能退费。

三、住院须知

1、请您务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参保类型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须自己负全责。腕带是重要的身份标识,住院期间请勿随意取下或涂改、刮除腕带上的信息。

2、请您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须自己负全责。

3、病房早晨6点开灯,12点午休,晚上9点熄灯;探视人员请准时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患者休息。

4、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3:00-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6:00,其他时间请不要安排探视;每位患者限2人同时探视;学龄前儿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患者请不要进入病房探视。

5、营养餐厅位于5号住院部1楼,2号住院部1楼大厅用餐时段设有餐饮服务点,供应品种及价格见营养餐厅公示表。

6、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住院期间请不要穿患者服外出。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以免发生意外。如因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而导致的任何意外情况须自己负全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8、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

9、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训练等,按时出院。出院后,请您按照医师的医嘱进行康复锻炼活动、休息,按时、按要求预约复诊。

10、住院期间未经医院主管医师同意请您不要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或其它诊疗活动,也勿私自请外院医师会诊,这样可能会影响您的治疗效果。

11、为了使您的健康和诊疗顺利进行,请您及时缴纳医疗费用,避免因欠费延误诊疗。

12、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13、病房为公共场所,您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请不要自带被褥。

14、为保障您的安全,严禁攀拉窗户,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它家用电器。

15、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16、您享有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师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知情权利,您可以向医护人员垂询。

17、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18、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19、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20、省、市医保患者及新农合患者若对相关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有疑问,可到医保办公室(门诊部2楼)或拨打电话医院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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